《通知》明确了2023年1月9日(腊月十八)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的寒假开始时间,2023年1月16日(腊月二十五)高中学校的假期开始时间,原则上是2月5日(正月十五),2月6日(正月十六)。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有临时调整,必须在综合判断的基础上提出意见,报市教育局备案,提前通知学生和家长。
寒假期间,各学校通过物质支持、心理支持、学习指导等多种形式,采取适当的“送温暖”走访活动,关爱困难学生和家庭。假期留校的学生,如民族班,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,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,安排丰富多彩的活动,让学生体会到“寒尽春生,冷热同行”。学生24小时心理关怀热线(87-525-525)“假期不关门”,全体师生父母遇到心理困惑,可尽快拨通求助。
《通知》强调,各区、县教育体育局、中小学要严格遵守办学标准,不得强制学生统一上课补习,不得以任何方式参加或组织学生参加各学科辅导培训班。根据全市防疫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仍暂停线下培训。深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,严厉查处师德失范行为,切实维护教育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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